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谢刚发布时间:2023-07-08浏览次数:3547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与当前全校上下正在深入开展的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进一步强化“以学促干”的鲜明导向,对标学校“十四五”规划体系,明确全校及各条线、各教学科研单位“十四五”中期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的问题及原因,并结合内外部发展环境变化,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同时,进一步强化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优化“八个衔接”的规划配套落实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加大转型发展力度,更好更快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学校“十四五”规划目标圆满完成。

二、评估依据与主要内容

1.评估依据:《中国矿业大学改革与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学校“十四五”专项规划、各教学科研单位规划、有关专题规划等。

2.评估重点:“十四五”规划重要任务和核心办学指标的实施进度及完成质量;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应对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抢抓机遇、加快转型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3.评估时间范围:202111日至2023630日。

三、评估安排与要求

1.712日前,各职能部门填报《“十四五”规划核心办学指标中期总结表》(附件1),发展规划部(处)汇总后将相关指标数据反馈至各教学科研单位。

2.815日前各职能部门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改革与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中矿委﹝2021﹞49号)围绕56项任务和50项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评,填报《“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中期总结表》(附件2);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十四五”规划要点》,逐条逐项对照总结自评,填报《教学科研单位规划“十四五”中期总结表》(附件3)。8月中下旬,学校对自评材料进行汇总梳理并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3.823,学校召开新学期工作研讨会,职能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代表汇报交流“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情况(另行通知)。

4.各职能部门自评材料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教学科研单位自评材料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通过OA系统报发展规划部(处)。对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经验和亮点,请另附专题材料,格式不限

联系人:娄明阳  83590385  fzghc@cumt.edu.cn


附件:1.“十四五”规划核心办学指标中期总结表

      2.“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中期总结表

      3.“十四五”教学科研单位规划中期总结表


党委发展规划部 发展规划处

20237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