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试工作。各高校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测试工作方案, 因先天性身体疾病、残疾等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试的学生,经本人申请,高校体育部门核实,可免予毕业年度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颁发等级证书;因伤不能参加毕业年度测试的学生,毕业后一年内可回校申请补测,并补发等级证书;因实习或身体等原因影响到测试成绩的学生,经本人申请,高校体育部门在毕业年度 3 月 31 日前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的补测。
2.成绩统计。各高校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后,将测试成绩、单项评分、测试总分、测试等级等信息由教务部门 核实后公示(公示时间 1 周),并于毕业年度 4 月 15 日前将证书等级(合格、良好、优秀)数量、证书快递地址等信息(地址、 联系人、手机号)及实施方案电子版发送给东南大学体育系智永红。
3.证书印制。省教育厅统一制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模板,各高校根据公示信息上传测试数据,打印等级证书。证书打印后需加盖校长签名章和学校印章。
4.证书颁发。等级证书制度是按照学生毕业年度《国家学 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测试成绩分为“合格”、“良好”和“优秀”等级。毕业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60.0-74.9分者,颁发合格等级证书;75.0-89.9分者,颁发良好等级证书;测试成绩达到 90.0 分及以上者,颁发优秀等级证书。等级证书由各高校校长签发,毕业年度 6 月底前完成颁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