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条 学校校训:崇德尚学;校风:好学力行,求是创新。
第九十五条 学校校标为双圆套形。内圆为矿大蓝(R:30 G:50 B:100),底图为地球经纬线,中间是矿锤、矿斧和钢轨组成的白色(R:255 G:255 B:255)图案,下方有代表学校创建年份“1909”字样 。外环为白底蓝字,上部为邓小平题写的中文校名,下部为英文校名。
第九十六条 学校校旗为长方形,长宽比为3:2,颜色为矿大蓝(R:30 G:50 B:100),中部印有白色的邓小平题写的校名。
第九十七条 学校校歌为1934年由李敏修作词、张洪岛作曲的《焦作工学院校歌》。
第九十八条 学校建校纪念日为每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