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5〕16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学校启动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测和质量预警、探索构建数智化学科专业“画像”,是重塑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推动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重要内容。2025年是首次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开展数据采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准确、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二、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1.统计时间:数据采集时间分为“时点”“学年”和“自然年”三类。“时点”除有特别说明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学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自然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次所有涉及“自然年”的数据表均需采集2024年和2025年两个年度,并在系统中按年度设两个数据表分别采集。
2.各数据表时间请参考采集信息表内实际的时间标注。
三、工作进度
1.2025年12月7日前,各单位上报《2025年数据填报人员及审核人员信息表》(附件1),每个单位限报1名审核人、1名填报人,电子档发送至cumtzlxx@126.com,系统管理员将据此设置相应权限。
2.12月11日前,责任单位填写表格信息,需要由学院填写的内容,由责任单位报送教务部,教务部下发至各学院补充,12月15日前教务部汇总学院信息后反馈给责任单位。
3.2025年12月16日前,完成基础表数据填报(“院校篇”中表1-1至表1-6,表4-1至表4-3,表4-5至表4-7,表5-1至表5-3,表6-4,表6-5,以及“专业篇”中表7-4,表7-10)。
4.2025年12月25日前,完成所有数据表填报。
5.2026年1月8日前,完成所有数据审核、校验及相关数据调整,将数据上报国家数据平台。
四、工作分工
校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教务部负责明确部门分工、解答业务问题、分配账号权限和做好信息周转。责任单位负责具体数据填报,并严格审核把关。各协助单位积极支持、主动配合。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负责保障填报系统运行维护。各单位具体分工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数据采集系统网址:http://202.119.197.35:8095。
2.学校数据采集工作QQ群:群名片为“2025年矿大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交流群”,群号为662840789。
3.数据采集工作联络人:
数据填报沟通协调:校长办公室(谢 刚,83590069)
数据填报业务答疑:教务部(李向阳、董孟源,83590151)
系统平台运维保障:信息化处(陈斌,83592123)
附件:1.2025年数据填报人员及审核人员信息采集表
2.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分工表
3.2025年数据采集模板
4.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
校长办公室
教 务 部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