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者:谢刚发布时间:2023-03-16浏览次数:2332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317日举行全国两会精神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317日(星期五)1430,南湖校区明德礼堂

二、主讲人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我校化工学院教授  王虹

三、参会人员

1.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2.全校中层干部;

3.江苏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民主党派、统战团体主要负责人;

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5.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

6.师生代表;

7.离退休人员代表。

四、有关要求

1.参会人员由相关部门负责通知和组织,确保相关人员按时参会。

2.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并到指定区域就座。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设置振动状态。

联系人:李居铭 李同欢  电话:83590035

党政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2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