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党政各部门,行政各学院,工会,团委,妇委,各有关单位:
近日,中央纪委和江苏省纪委、监察厅先后下发了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见学校纪检监察网站),重申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狠刹收送礼金礼券包括购物卡的歪风,保证党员干部过一个廉洁的春节,根据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的通知》(苏办发电[2010]4号)以及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相关通知精神和要求(见校务公开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党政机关各部门要将本《通知》和有关规定传达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各学院传达到每位处级干部,直附属单位传达到每位负责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回函报校纪委、监察处。回函要由部门或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在2月1日前报送校纪委办公室。
2、对已经收受的礼金礼券,要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上交。校纪委、监察处和财务处负责做好礼金礼券上交的受理、登记和备案工作。
3、校纪委联系上交回函、礼金礼券及监督举报电话为:83590020,联系地点为:南湖校区党政办公楼A-402。
附件:《关于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的通知》的回函
校纪委、监察处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关于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的通知》的回函
校纪委、监察处:
我单位于2010年 月 日,收到校纪委《关于报送<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的通知>回函的通知》,并于 月 日将《通知》和有关规定传达到相关人员。
承诺:自己带头执行,并要求本单位所属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坚决做到不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违规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送礼金礼券和贵重物品。同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抵制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如违反规定,按党纪政纪论处。
单位(盖章):
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
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