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矿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暂行)》(中矿大财字〔2014〕14号),防范相关风险,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现将合同清理规范工作通知如下:
1.明确职责,按照业务归口开展自查自纠。各业务归口部门要按照国家和学校管理文件,根据自身工作职责,认真梳理归口业务范围内所有合同,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2.清理范围和工作要求。各单位对2017年3月1日以后签订或在此之前签订未完成的各类合同,全面清理,建立合同台账;对未经业务归口部门审核批准的合同,按照合同分类在2019年4月30日前向相应的业务归口部门备案登记;业务归口部门汇总审查,并编写自查自纠报告。
3.时间安排。各业务归口部门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合同台账、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以及需要学校解决的问题统一报财务资产部合同管理办公室。
本次合同清理规范工作牵头单位:财务资产部
工作联系人:邢东彦、张帆 电话:83590215
财务资产部
审计处
校长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