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进落实学校十四次党代会要求,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召开全校研究生教育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第一阶段:研究生教育专题交流会
时间:10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
地点:南湖校区信控学院报告厅
参会人员:
1.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校领导;
2.相关部处室:研究生院、学工部、校团委、学科处、国际学院等单位负责人;
3.承担研究生教育学院:各学院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研究生教育副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导师代表(2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主管)、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研究生专职辅导员等;
4.独立科研平台:煤炭开采国重实验室、深地国重实验室、煤加工与洁净研究中心、矿山互联网实验室、低碳能源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等机构主管和分管负责人及2名导师代表;
5.研究生教育咨询委员会全体成员(请研究生院负责通知);
6.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代表(请研究生院负责通知)。
时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2:30-5:00
地点:南湖校区信控学院报告厅
参会人员:
1.全体校领导、党委常委;
2.职能部门:党政办、宣传部、规划处、学科处、教务部、科研院、社科处、研究生院、人力部、学工部、国际处、外联处、财务处、校团委、设备处、总务部、保卫处、信息化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3.承担研究生教育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研究生教育副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导师代表(2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主管)、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研究生专职辅导员;
4.独立科研平台:煤炭开采国重实验室、深地国重实验室、煤加工与洁净研究中心、矿山互联网实验室、低碳能源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等单位主管和分管负责人、导师代表(2名);
5.直属单位:图书馆、档案馆、校文博中心、现代分析与计算中心、公教中心、大创中心、期刊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6.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请学术办集中通知);
7.研究生教育咨询委员会全体成员(请研究生院集中通知);
8.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代表(请研究生院负责通知)。
二、会议要求
1.各相关单位按要求落实参会人员,并于10月29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将参会名单报党政办公室。联系人:裴松,联系电话:83590012。
2.请各单位根据反馈名单数量,于10月29日下午5点前到研究生院(行健楼A416室)领取会议材料。联系人:孙洪洋,联系电话:83590303。
2.请全体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在指定位置就坐。会议期间,请与会人员关闭手机,不要随意走动,保持会场秩序。
党政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