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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优秀诗词和大学生汉字文化创意作品的通知

发布者:朱正中发布时间:2017-05-09浏览次数:2479

各学院(学部)、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语言文字是传承优秀中华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管理司发布的《关于举办2017年两岸大学生汉字文化创意大会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73号)和《关于举办2017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712号)精神,经研究,由校语办、党委宣传部、校工会、教务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共同组织,面向全体师生征集自主创作的优秀诗词,面向大学生征集汉字文化创意作品,推荐优秀之作参加上述两个国家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作品要求

1、师生优秀诗词征集活动以“家国情怀、自由正义”为主题。作品要求、提交格式等具体事项详见附件1

2、大学生汉字文化创意作品征集活动,重点鼓励已经实现创意作品转化落地的作品参赛。作品要求、提交格式等具体事项详见附件2

二、活动具体时间安排

(一)启动部署(5)

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活动意义、内容和要求。校语委办和党委宣传部、校工会、教务部及时在网站发布活动通知,并实时公布诗词、作品征集进展情况。各二级单位要将活动内容通知到每位师生员工,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并进行相应辅导。

(二)征集作品(5-6)

1、诗词作品截稿至630。教职工和学生作品均由各学院收齐并统一交至教务部。(联系人:孙林雪,联系电话:83590141,地点:行健楼A111

2、大学生汉字文化创意作品截稿至630。以学院为单位,将作品统一交至校语委办。(联系人:张红梅,联系电话83995101,地点:文昌校区逸夫楼314,南湖校区计算机楼B323。)

(三)学校评审 (7-9月)

1、学生诗词作品由校语委办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二等、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并颁发荣誉证书。教职工诗词作品由校教职工诗词协会集体讨论、集体修改、集体报送。

2、大学生汉字文化创意作品征集结束后,各参赛单位需准备征集作品展板及至少一项宣传品,并于831-9月2统一于松苑餐厅(学生二食堂)广场进行展示。届时,评委根据作品内容现场评分,选出10个参赛作品入围复赛。复赛以路演5分钟(含ppt展示、视频展示、负责人演讲)加答辩3分钟的形式进行,最后由评审团综合考量确定比赛结果,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优秀作品推荐上报

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诗词作品、通过复试的10个大学生汉字文化创意作品及经教职工诗词协会汇总全部教职工诗词作品统一由学校推荐报送参加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司的评选。

附件1: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司《关于举办2017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7〕12号).doc

附件2: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司《关于举办2017年两岸大学生汉字文化创意大会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7〕3号)号.doc

                  校语委办 校工会

                  党委宣传部 教务部

                   学生工作处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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