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者:谢刚发布时间:2022-11-14浏览次数:5069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江苏省委统一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定于1117日(周四)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117日(周四)14:30,南湖校区明德礼堂

二、主讲人

江苏省委宣讲团成员、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 尚庆飞教授

三、参会人员

1.校领导班子成员;

2.全校中层干部;

3.民主党派、统战团体负责人;

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5.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

四、有关要求

1.校领导由党政办通知参会。中层干部由党委宣传部通知参会。民主党派、统战团体负责人由党委统战部组织参会。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参会。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参会。

2.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设置振动状态。

3.请参会人员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隔位就坐,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会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不参会,涉疫重点地区人员及有发热等症状人员不参会。

联系人:黄继辉 83590030


党政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221114